合肥高新区直属国有企业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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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直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结构,根据直属国有企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直属国有企业2023年招聘岗位表.xlsx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共招聘35名工作人员,具体详见《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直属国有企业2023年招聘岗位表》。
(一)招聘对象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及执行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
(三)年龄条件中所指“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四)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公布)》、《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2022年)》等专业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招考单位的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有关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主要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hfgxqzk.pzhl.net/index.php)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