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2023年从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中择优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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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提振精气神,增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为奋力开创郎溪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从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中择优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2名,面向村(社区)“两委”干部招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二)熟悉基层党务、政务、事务工作,有知识、有见识、思路宽、办法多,懂经营、会管理、有能力,能够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在发展农村产业、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基层治理、促进农民增收、为民便民服务等方面实绩突出。
(三)品行端正,热爱基层,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群众公认度高。
(四)具体岗位条件:
1.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①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及以后出生);②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2020年11月以来连续任职至今)且目前在岗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③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村(社区)“两委”干部报考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①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及以后出生);②连续担任村(社区)“两委”干部5年以上(2018年11月以来连续任职至今)且目前在岗的村(社区)“两委”干部;③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规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不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