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教育局公开选聘专职教研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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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研队伍建设,发挥专业引领作用,解决全县部分学科教研员紧缺问题,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专职教研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聘岗位
设选聘专职教研员岗位3个,其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教研员岗位1名,初中英语教研员岗位1名,初中语文教研员岗位1名。选聘公告在歙县人民政府网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ahshx.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269?type=4&action=list)发布。
三、选聘范围和对象
我县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不含中职、幼儿园教师),在本县公办学校任教10年及以上(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四、选聘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自觉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积极践行发展素质教育。教研能力较强。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成绩。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2.小学道德与法治教研员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英语、语文教研员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小学道德与法治教研员岗位要求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英语、初中语文教研员岗位要求具备初中及以上与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
4.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要求:中小学一级教师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20日(含)以后出生】,中小学高级教师要求50周岁及以下【1972年12月20日(含)以后出生】。
6.教育教学教科研能力突出,须具备下列其中三个条件:
(1)被评为省级特级教师或省级优秀教师或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骨干教师。
(2)近10年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优质课或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1次。
(3)近10年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科研论文评选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2次,或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具有CN、ISSN刊号),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以上。
(4)近10年来,主持并完成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研究课题1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选聘条件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近5年(2018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有其他需要追究责任事项而不宜选聘的。
五、选聘方法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