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潘集区2023年度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聘街道(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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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的政策措施,调动社区工作者积极性,拓宽优秀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渠道,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关于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聘街道(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淮组通字〔2023〕57号)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我区面向辖区内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街道(乡镇)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街道(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扎实,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潘集区内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时间需连续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现任社区专职工作者(全区范围内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班子中的专职成员,以及市、区两级人社、民政部门统一招聘的专职从事基层党建、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需连续任社区专职工作者满10年;
3.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 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含)以后出生);
5. 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获得“优秀”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档案诚信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5. 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间的人员;
6. 近五年社区工作者考核评议有不称职等次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需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初审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四、组织报名
(一)发布公告。本次招聘在“潘集区先锋网”
(www.pjxfw.gov.cn)和“潘集区人民政府网”(www.panji.gov.cn)发布公告。
(二)资格初审。填写《淮南市潘集区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聘街道(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由各街道(乡镇)依据招考职位资格条件,对本地符合条件的人选资格进行初审。
(三)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