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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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和编制管理的意见》(邱发〔2013〕14号),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邱人社秘〔2018〕9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编委批准同意,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工商联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调。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调计划
根据县委编委会批准的用编指标,纳入本次公开选调的选调计划7名,详见《2023年度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选调计划(岗位)及本次选调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上同时发布。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本县范围内除各学校、各医院(含乡镇卫生院)外,其他事业单位中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年龄条件按岗位要求确定,具体见《一览表》。其中的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2月18日(含)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尚在试用期内的新进事业单位人员。
四、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县人社局一楼大厅(礼堂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