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中国地质科学院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最早建立的四大科学研究院之一,也是我国地质专业齐全、规模最大、技术力量雄厚的社会公益类地学科研机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从事的研究领域包括基础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岩溶地质、环境地质、深部探测、物化探勘查技术、岩矿测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地质遗迹调查等。根据单位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人,其中应届毕业生5人,在职人员3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岗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定向)、近两年(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在校期间应为非在职人员,京外生源须符合落户政策要求,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职人员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应具有北京市居民常驻户口,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的博士后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放宽至45周岁。
二、招聘岗位
8个岗位共招聘8人,详见附件《中国地质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第一批)》。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