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东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然资源部东海局(以下简称“东海局”)是自然资源部履行东海海区海洋自然资源工作的派出机构,承担东海海区海洋自然资源监督和管理工作。目前下属12家事业单位,分布在江苏、上海、浙江、福建4个省(市),主要从事东海海区海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观测预报等方面工作。根据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发展需要,东海局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23名博士研究生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应届博士毕业生和有博士学位学历的社会在职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为:
1.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4年当年毕业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2.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取得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且没有过工作经历的留学生。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热爱自然资源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及与岗位匹配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202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对应的学位证书,有博士学位学历的社会在职人员应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
(六)应聘人员在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证书及对应的学位证书,应以已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4)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