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市住建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专业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年龄计算: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即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失信被执行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3年12月29日在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学位、注册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须填写《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