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共安庆市迎江区委党校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迎江区委党校工作,强化区委党校师资队伍建设,经安庆市迎江区委编委研究同意,计划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计划
2024年中共安庆市迎江区委党校计划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选调岗位计划及条件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坚强的无产阶级党性;中共党员,忠诚于党校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治学态度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较好地履行党校教学科研工作;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系列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选调对象须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近五年内,取得以下教学、科研其中一项,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1)获得党校系统教学比赛地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公开发表B类论文1篇及以上(参照《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学术论文分类参考目录》,下同);
(3)至少主持过1项地市级及以上完成的课题。
(二)资格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以下业绩均为近五年内)。
1.获得过党校系统教学比赛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2.公开发表2篇C类论文;
3.主持至少一项地市级及以上课题并结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单位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
3.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