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司法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含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要求,含山县司法局拟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含山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包含)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生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在影响期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其他不适合在行政执法机关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采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