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军分区公开招聘民兵教练员公告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淮北军分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3名。专职民兵教练员,主要担负专武干部、民兵干部和民兵分队共同课目、专业课目的教学与训练,协助完成机关日常业务工作,以及临时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武装工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大专(含)以上学历;
5.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6.服役经历:曾在部队服役5年(含)以上;
7.其他要求:具备“四会”教学能力,熟练掌握组训任教、机关业务处理等工作,可以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有一定公文处理能力。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曾在旅团级(含)以上单位“四会”教学比武中取得名次或受到通报表彰的;
2.服役期间有机关工作经历以及从事文书、保密员、通信员、网络维护的;
3.政治面貌为党员的;
4.曾有新闻报道工作经历,在军级(省级)以上媒体发表过个人署名文章的;
5.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的。
报名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不得招聘为专职民兵教练员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以本人名义成立企业、社团或组织的;
10.其他不宜从事民兵专职教练员相关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包括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核、组织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