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区小学公开选调教师的通知
各公办中小学:
为促进教师队伍合理配备和交流轮岗,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市农村公办中小学公开选调43名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学科及名额
小学语文21名、小学数学22名。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我市农村公办中小学(不含桃州镇及街道辖区内学校)在编教师(含农村学校正在交流轮岗但期满后须返岗的教师),且工作经历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入编时间满三年(2021年9月及之前入编)。市外调入的人员,在原工作单位入编时间可计算在内;
2.入编后,在农村学校实际任教满三个学年度(计算到2023-2024学年度结束)。市外调入的人员,在原工作单位入编后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可合并计算。
校级管理干部(含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学校校长、副校长)不在此次选调范围。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不在此次选调范围。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以及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工作勤勉奋进、踏实敬业;
(二)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小学及以上所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2.任教报考学科满三个学年度(计算到2023-2024学年度结束);
3.具有报考学科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如:小学语文岗位具有中国语言文学类、中文、汉语言文学教育;小学数学岗位具有数学类、数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等相关专业。专业相近或相似的,由市委教体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存在劳动或人事争议尚未处理完毕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有未取得合格及以上情形的(试用期不定档次除外);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四、选调方式及程序
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可以跨学段报名。
(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