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直单位会计核算代理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庐江县直单位会计核算代理中心为庐江县财政局所属单位,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已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生,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或配偶户口在我县的;
2.本人或配偶现在我县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计划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财务会计 | 2 | 本科及以上 | 本科:财政学类、金融学、会计学、经济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统计学、会计、统计 硕士研究生: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经济学、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会计、统计学 | 35周岁及以下 |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解聘)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8.我县现在聘在岗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之日);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