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20241024(区农林水务局、住建局)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包河区农林水务局、包河区住建局委托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4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事业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强,能服从单位的安排和调剂;
(二)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与人沟通的能力,具有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其他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刑事责任追究的(含宣告有罪免于刑事处罚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曾被辞退、解聘、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五)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报名链接https://www.bhqhr.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131注册报名信息,经线上初审合格后,关注后续测评通知。
2.报名、审核时间:2024年10月25日9:00至2024年11月4日下午17:00。考生须于11月5日17:00前,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查询/打印资审结果”查看是否通过网上审核。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
3.考试费缴纳: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可于10月26至11月6日17:00前,通过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90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人才测评笔试费45元/科/人),未按时缴费及缴费后未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不可申请退款,缴费成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准考证打印。
4.人才测评及准考证打印:人才测评安排和准考证打印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5.人才测评后,安排资格复审。
6.注册、审核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0551-62799219/62799217。
(二)笔试内容
笔试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党史知识、国情省情市情、公文写作等,为客观题部分;
《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为主观性试题。
以上笔试内容均不指定复习教材。
(三)成绩合成
资格复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人选,岗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打印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学信网验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招聘动态。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有关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人才测评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上公示3日。
四、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薪资福利待遇见招聘岗位。
咨询电话:0551-62799219
附件:区农林水务局、区住建局招聘岗位条件表20241024.xlsx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原文标题: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20241024(区农林水务局、住建局)
文章来源: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原链接MD5:e45bc457eace62707bb5c73a95b2aa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