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宿州中煤三建二十九工程处项目部副经理招聘6人公告

中煤三建二十九工程处项目部副经理招聘公告

  结合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经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项目部副经理6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处项目部副经理(M9)6名。

   二、招聘范围

  集团内外部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处有关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2.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制订项目经理部的各项管理办法,确保年度施工生产目标和各项经济指标的全面完成。

  3.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编制项目部施工计划及人、财、物、设备的调配、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贯彻执行集团以及处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并实施相应管理办法;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落实安全费用投入,及时处置和上报各类突发事件。

  5.协助项目经理与上级单位、参建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联系和协调,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任职资格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机电、安全、采矿、通风、地质、测量、防治水等矿建相关专业,特别优秀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3.具有五年以上井下安全、生产、技术、机电等项目副职管理经验,能独立负责本专业领域内的工作;

  4.具有一级建造师(矿业工程)资格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人员优先录用;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6.心理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

  7.认可中煤三建二十九工程处企业文化,认可处薪酬管理体系及管理的规章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存在应实行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薪酬待遇

  考核录用后,任职项目部副经理(M9)岗位,具体标准按照中煤三建二十九工程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六、招聘程序及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人选、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通过专业招聘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 9 月30日18:00时,逾期不予受理(按网络简历投递时间)。

  2.报名方式

  编制报名表及其它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打包发送至中煤三建二十九工程处招聘邮箱zm29czp@163.com。邮件标题名称:应聘岗位+本人姓名+联系电话。

  集团各单位在册员工报考的,需经本单位批准同意。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资格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四)面试

  1.每个招聘岗位参加人数与职位数达到3:1进行考核。

  2.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求职动机、社会能力。面试小组成员各自进行打分,然后汇总所有面试官的总分取得平均分,按照最终平均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对象名单。

  3.时间及地点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安排。

  4.此次招考由处人力资源部、党委工作部及相关业务部室共同组织实施,处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五)确定人选

  领导小组按应聘人员考核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不低于1:2的比例)和录用优先顺序。

  (六)考察与体检

  由领导小组组织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选的健康状况、有无影响任职的违纪违法行为、所提供报名材料中有无虚假材料、有无与原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或离职赔偿、与原单位是否解除劳动关系等事宜。如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等拟录用人员不能录用的,按拟录用人员的优先顺序确定递补录用人选。

  由录用人员依据处劳动用工管理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录用。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七)公示

  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录用人选后,在处内部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八)聘用

  1.集团内部人员录用后,由工程处报集团审核通过后,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集团外部人员录用后,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录用通知书,依据《劳动合同法》及集团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五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九)其他事宜

  (一)应聘者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若在资格审查、背调等任一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我处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增、调减、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无需提前说明。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报名、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次招聘信息、各环节通知发布均由处人力资源部负责。

  (五)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工程处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557-3710596

  特此公告。

  附件:《应聘报名表》

  中煤三建二十九工程处

  2025年8月6日

  原文标题:中煤三建二十九工程处项目部副经理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中煤三建二十九工程处项目部副经理招聘公告(MD5:ec3aa2f9af7bc48130f43ebacfec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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