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2人公告

2025年度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公告

  为加强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引进计划

  此次引进应届博士研究生2名,具体计划(岗位)如下: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引进人数(共2人) 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备注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
2025182 专业技术岗位 1 考古学 研究生 博士 38周岁以下 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研究方向须为旧石器或新石器考古 从事田野考古工作
2025183 专业技术岗位 1 考古学 研究生 博士 38周岁以下 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研究方向须为商周考古或秦汉考古 从事田野考古工作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引进计划岗位表中的“38周岁以下”为“1986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18: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为ahswwkgyjs2025@163.com

  3.报名材料:

  (1)《2025年度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表》(通过网站下载);

  (2)考生诚信承诺书(通过网站下载);

  (3)科研成果清单(通过网站下载);

  (4)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材料。需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期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并参与发表考古简报1至2篇。请选取至少2篇已刊发的代表作(论文、考古简报各一篇,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发表截图);

  (5)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6)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就读院校证明,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海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7)获奖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材料格式要求:

  (1)报名表格式为Word,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报名表”。

  (2)考生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字后扫描为PDF文件,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考生诚信承诺书”。

  (3)科研成果清单格式为Word,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清单”。

  (4)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论文”。

  (5)证件材料按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尚未颁发学历证、学位证的提供就读院校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海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获奖证书、同意报考证明(如有)的顺序整理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代码+姓名+证件”。

  将上述5个文件放入同一文件夹并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ahswwkgyjs2025@163.com,文件名及电子邮件的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通过邮件及电话等方式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凡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通过岗位资格初审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本人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委托他人代理无效,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25年度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表》;

  (2)考生诚信承诺书;

  (3)科研成果清单;

  (4)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材料。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期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并参与发表考古简报1篇及以上。请选取至少2篇已刊发的代表作(论文、考古简报各一篇,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发表截图);

  (5)有效居民身份证;

  (6)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就读院校证明,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海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7)获奖证书;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时,发现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逾期未到的,均按主动放弃处理。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用于后期接收《专业测试通知书》(电子版)。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学术评价和专业测试

  1.学术评价

  学术评价主要侧重对报考人员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理论功底、科研水平及研究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于专业测试之前、同一天进行。

  2.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学术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考古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时间为20分钟(其中,学术报告陈述12分钟,答辩8分钟)。学术报告题目于专业测试5天前向报考人员公布。参加专业测试顺序于当天抽签确定。

  3.时间和地点

  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专业测试通知书》(由报考人员自行打印)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考官构成

  设立考官组,对考生进行学术评价和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

  5.成绩公布

  成绩实行百分制,学术评价和专业测试各占50%,折合构成总分,成绩当场公布。设定学术评价和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均为60分。对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考生成绩于学术评价、专业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网站公布。根据引进计划数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岗位所要求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有关事宜

  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820776

  纪检监督电话:0551-62897061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报名表.doc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科研成果清单.doc

  原文标题:2025年度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公告

  文章来源: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原链接MD5:97dd4183cc8c203a47dce4cb9bd747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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