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安徽大学博士及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组建一流教师队伍,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岗位、专业等
招聘人数282人,事业编制。
招聘岗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见附表。
附件.2025年度安徽大学人才引进、紧缺专业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副教授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教授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批次岗位招聘工作自计划公布之日起启动。各岗位具体招聘考核时间由岗位所在具体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确定,招满为止。
应聘者通过安徽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 平台(http://zp.ahu.edu.cn/recruit/index.html)登录,应聘者注册后选择具体应聘岗位并提交个人简历。具体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初审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参加考试、考察。应聘者可在招聘平台及时查询招聘进度。
(二)资格初审
应聘者提交简历材料后,应聘岗位所在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通过系统中的“应聘进程查询”了解应聘最新进展。
(三)考试考核
考试形式由各具体用人单位根据招聘专业属性确定,具体将采取笔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专业能力、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言语表达和仪表举止、潜能、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教学效果和实际操作技能等综合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实施方案将由具体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参加考核人员,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四)成绩计算
成绩实行百分制量化评价,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达到每个环节最低分数线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考察组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审议、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各具体用人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人事处复审后,报学校审核。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可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规定将相关材料报省人社厅核准后办理有关手续。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须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人员应当于学校规定报到期限内提供报到所需材料,对届时未能提供所需材料的拟聘人员,按相关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待遇
引进人才除薪酬待遇外,还享受学校提供的条件建设与科研启动费、安家费,具体标准参见《安徽大学2025年引进人才待遇及支持条件参考标准》(见学校网站)。
特别优秀人才,可按照“一人一议”原则,享受引进待遇。
六、有关事项
(一)招聘工作在校纪委办公室和人事处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具体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各具体用人单位纪委(纪检委员)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安徽大学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551-63861581。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并来校报到上班,否则学校将不予聘用。非应届毕业生,有聘用单位的,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无聘用单位的,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四)本招聘启事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大学人事处所有。如对招聘工作有不明之处,请与我校人才办联系,联系电话:0551-63861962陈老师。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度安徽大学人才引进、紧缺专业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安徽大学
2025年11月7日
原文标题:2025年度安徽大学博士及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链接MD5:acfcfc2651e622e9b551d0f67ddf66e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