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界首市妇幼保健院为政府举办公立三级妇幼保健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学历、专业、年龄、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犯罪前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有违法违纪问题的;
3.系我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的;
4.因违反人事考试规定,尚在停考期的;
5.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6.有其他不宜聘任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备注:28周岁以下(1996年11月1日(含)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含)后出生)。
咨询电话:0558-4896168(界首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四、招聘程序、方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在界首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界首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勤勉楼(2号楼)六楼人事科(地址:界首市胜利东路与天安路交叉口);
3.提交资料: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学历信息(有二维码版)复印件一份,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同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照4张,现场填写报名表,缴纳报名费45元/人。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所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考试诚信档案。
4.为确保招聘质量,确保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
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资格审查。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分数高的优先。
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信息(有二维码版)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按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界首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实施。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用,费用考生自理。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界首市妇幼保健院具体实施。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界首市妇幼保健院公示栏和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首聘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任合同期内。
(八)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
五、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坚持信息公开,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界首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8-2851220(界首市卫健委作风效能中心)。
附件1:2025年界首市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原文标题:界首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原链接MD5:d086f3ce82ce6690afd471192129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