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持续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将学院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计划引进博士研究生10名(具体专业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招聘对象还须满足省委编办《关于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中的《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人才标准》方能报考。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5周岁以下”为“1979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步骤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zp@cua.edu.cn。报名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24:00(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具体材料为:
(1)《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和《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粘贴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书。对于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可凭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毕业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报名,且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博士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翻译的中文成绩单。
(4)《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中其他招聘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5)论文、著作、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业绩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压缩在一个文件夹中,以“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
由学校组成应聘资格审查小组和学术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和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就应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和学术资格审查。
(1)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个人报考材料,按照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学历及专业要求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学术资格审查环节。
(2)学术资格审查
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按照择优的原则对报考人员开展学术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的专业背景、代表性学术成果等材料,开展学术业绩与岗位匹配综合评估,学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进入面试环节。
2.现场资格复审
审核报名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原件。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或违纪违规等情况,将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予以解聘。
每个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须经省委组织部同意,方可开展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学校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不收取费用。
五、面试
(一)组织方式
面试采取职业发展规划阐述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各15分钟,共计30分钟。职业发展规划阐述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自我认知、职业认知、职业目标和实现路径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试讲主要考查报考人员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与技能、教学效果以及仪表举止等。规划阐述和试讲教材由报考人员提前自行准备。面试顺序于面试当天抽签确定。
(二)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成绩合成
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职业发展规划阐述成绩占40分,试讲成绩占60分。报考人员职业发展规划阐述成绩、试讲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各项成绩当场评定并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机关党建网和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设定面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75分,对面试总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遇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试讲得分高者优先。若试讲成绩和职业发展规划阐述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专业测试考官组组成
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人。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直机关工委及学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遇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以试讲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试讲和职业发展规划阐述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各不超过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学院依据引进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机关党建网和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直机关工委审查后,报送省委组织部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引进人才待遇和管理
引进人员被录用后,除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学院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可申请享受《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优厚待遇。学院同时按《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对引进人才进行管理。
九、组织领导与监督
面试及有关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的监督、指导下,由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有关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引进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省直机关工委机关纪委和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516140、62516130;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520300。
附件:
附件1: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4: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人才标准.doc
附件5: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pdf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25年12月30日
原文标题: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原链接MD5:f87ccc4eea404f03965b570e0bdd8f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