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蚌埠怀远县卫生健康系统引进人才30人公告

怀远县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依据《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怀政办〔2022〕47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编委核准,开展怀远县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才引进组织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县卫健委牵头组织,怀远县人民医院和怀远县中医院具体实施,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全程参与指导监督。

  三、人才引进对象

  根据《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怀政办〔2022〕47号),本次人才引进,是指从县外全职引进到我县医疗卫生单位工作

  本次人才引进共设置30个岗位,其中怀远县人民医院20个岗位,怀远县中医院10个岗位,具体见附件1。

  四、人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能力素质;

  4、遵守国家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及规范,品行端正,医德医风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5、近5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差错、较大技术责任事故;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符合“怀远县卫健系统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相关要求。岗位计划表中的“38周岁以下”为“1986年12月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

  (2)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发生过负有主要责任医疗事故的,有医德医风方面不良记录的;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况的岗位。

  五、人才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公开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组织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按规定报批及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

  人才引进岗位公告等后续相关通知均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怀远县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4日9:00至2026年1月12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1、报考人员登录“怀远县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在人才引进工作各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区分),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将对照岗位要求逐人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在2026年1月13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怀远县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月13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二)现场审核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请于2026年1月17日8:30-11:00、14:30-17:00前往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516会议室(怀远县榴城镇乳泉大道与卞河路交口,榴城镇政府东侧)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应提供资格审核的有关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聘用合同、近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和报名资格表(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2、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若本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所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3、现场审核合格人员与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2:1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的现场审核通过人员,可在2026年1月20日8:00-17:00登录怀远县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三)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组织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的文件要求进行。

  1、具体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

  3、待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4、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人才引进入围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在规定时限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的,取消入围资格,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递补不超过两次。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引进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与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远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管理。

  2、引进人员按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根据人才层次确定服务年限,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管理,试用期不合格或服务不满约定年限调离或辞职等因个人原因申请解除聘用合同的,除全额退还已领取的人才补助外,还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3、引进人员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六、相关待遇

  按照《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怀政办〔2022〕47号),对于引进人才按层次兑现相关待遇,各层次人才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3。

  (一)工作资助与住房保障。按照用人单位给予引进的A、B、C、D、E层次人才专项工作资助、购房补贴等总额的40%给予用人单位补助,各层次人才补助限额为A层次人才100万元、B层次人才60万元、C层次人才40万元、D层次人才30万元、E层次人才20万元。F层次人才自行租赁住房的,连续3年分别给予本科、硕士、博士每年1.5万元、2万元、3.6万元住房租赁补贴;首聘服务期内在我县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本科、硕士、博士5万元、8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与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一次性补贴。引进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A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补贴50万元,B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补贴30万,C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D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补贴15万,E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F层次人才分别给予本科、硕士、博士一次性补贴2万元、4万元、10万元。

  (三)职称聘任。引进人才已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经审核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岗位限额内聘用。

  (四)家属安置。从县外引进的E层次以上人才在我县工作一年以上,配偶是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可申请随调;适龄未成年子女入学,由县委人才办协调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七、其他事宜

  1、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本次引进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本次人才引进未尽事宜由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2-8025327(怀远县卫健委人事股)

  监督电话:

  0552-8017411(怀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组)

  0552-8211187(中共怀远县委组织部人才股)

  0552-8858011(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

  附件1:怀远县卫健系统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docx

  附件2:怀远县卫健系统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人才引进资格条件.docx

  中共怀远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

  原文标题:怀远县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怀远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6f2976a5f48c752432b953086f630f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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