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做好2026年度铜陵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专科院校。学院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安徽省铜陵市,是安徽省“双高计划”学校建设单位、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评估优秀学校、全国“1+X证书”试点院校、“专升本”联合培养校、安徽省“双特色”项目建设单位。
二、引才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才。
(二)坚持考核考察、择优聘用。
三、引进计划
引进优秀博士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专业 | 拟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年龄 | 备注 |
| 1 | 博士人才 | 20260101 | 专业不限 | 18 | 研究生/博士 | 43周岁以下 |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
| 2 | 高技能人才 | 20260102 | 研究生:轻工技术与工程类(0822)、机械工程类(080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812) 本科:轻工类(0817)、机械类(0802)、计算机类(0809) 专科:轻化工类(4801)、机械设计制造类(4601)、计算机类(5102) | 1 | 专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选手或全国技术能手。 |
按本公告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不受报名时间的限制,全年招聘。
四、引进待遇
| 人才层次 | 安家费 | 教科研启动经费 (服务期内) |
| 博士人才 | 自然科学类:60-100万 | 自然科学类:15-20万 |
| 人文社科类:50-100万 | 人文社科类:10-15万 |
对于符合学校需求的高层次人才,受邀来校考察、了解情况的,学校可为其报销3天内的住宿费与交通费。来校参加面试、体检的,学校分别为其报销2天内的住宿费与交通费,且承担体检相关费用。如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的,不予报销。
拟引进的人才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全额事业编制,引才待遇见《铜陵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修订)》,实施一才一策、一事一议,具体可与学校组织人事处联系。
对符合铜陵市相关人才待遇政策要求的,由学校协助引进人才按规定流程申请办理。
五、引进条件
引进的人才须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计算标准为:2026年3月“30周岁以下”为“1995年3月1日以后出生”;2026年3月“43周岁以下”为“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条件按此计算标准类推)。
具有副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符合《安徽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皖人才办〔2023〕5号)文件认定的C类及以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铜陵职业技术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s.tlpt.net.cn/zp.html),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核。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由组织人事处告知其资格初审结果,并在考核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核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组织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招聘主管部门,并在相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和目标,并报市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
七、有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尚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持学信网学籍证明材料报名,对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被引进人才与原单位之间产生的合同、经济等纠纷,均由本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拟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档案调档到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正式报到,对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2-5811725(铜陵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六)咨询电话:0562-5811712、0562-5818162(铜陵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李老师、陈老师。
(七)本公告由铜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3月13日
原文标题:铜陵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原链接MD5:1f3ca1e0df21c027651071943ef5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