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黄山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技人员11人公告

2026年度黄山市市直部分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技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满足部分市直公立医院建设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由黄山市部分市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招聘11名医疗卫生专技人员(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须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的“38周岁以下”为“1987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公布: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各招聘单位网站。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未达开考比例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市卫生健康委会商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开考。

  (二)网络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hsrskp.pzhl.net/index.php),选择相应考试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00至4月7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8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更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4月8日17:00前改报其他职位。如遇通过资格审查但因招考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者(相关岗位取消或计划核减公告请关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可于4月9日8:00--12:00改报其他职位。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

  (2)报考对专业方向有明确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专业研究方向及规培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专业测试

  同一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超过3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30名进入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专业测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施。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等,满分为100分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体检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和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环节人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公示聘用

  市卫生健康委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四、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除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外,符合“迎客松英才计划”的人才可享受薪酬待遇、住房保障、生活补贴和公共服务等优惠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9-2590117(黄山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

  0559-2177802(黄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0559-2591905(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559-2355323(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26年度市直部分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员岗位表.xlsx

  原文标题:2026年度黄山市市直部分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技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链接MD5:daa2ad55b1183cb34f426ecbc49033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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