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安徽科技工程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12人公告

安徽科技工程大学2026年度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为做好安徽科技工程大学2026年度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6年度计划招聘专职辅导员12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具体情况见下表。

岗位 名称 岗位 代码 拟聘人数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备注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
辅导员(A岗) 6000067 5 专业不限 研究生 硕士 38周岁以下 限男性,中共党员 需入住学生“一站式”社区男生公寓
辅导员(B岗) 6000068 5 研究生 硕士 限女性,中共党员 需入住学生“一站式”社区女生公寓
辅导员(C岗) 6000069 2 研究生 博士 中共党员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应聘辅导员(A、B岗)的应届生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必须具备担任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经历。(“应届生”参照《安徽省202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第4条规定执行;主要学生干部为: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支部委员会成员,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校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等))应聘辅导员(A、B岗)的历届生除具有上述应届生规定的经历外,还须具有1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七)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安徽科技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cpyc.ahstu.edu.cn/)注册报名,认真详实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2.本科及以上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4.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或聘书(应聘辅导员A、B岗的人员须提供)。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盖章(应聘辅导员A、B岗的历届生须提供)。

  6.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相关材料按顺序上传。若应聘人员与安徽科技工程大学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必须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二)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资格初审通过者名单,初审未通过者,学校不再逐一通知。

  (三)资格复审与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验证: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2.本科及以上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4.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或聘书(应聘辅导员A、B岗的人员须提供)。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盖章(应聘辅导员A、B岗的历届生须提供)。

  6.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请将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别按上述顺序整理。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因材料不全、弄虚作假或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考试考核、聘用等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应聘同一岗位的,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签订承诺书方可参加考试考核工作。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心理健康测评、专业测试等环节。考试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政策理论、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和学生管理工作实务等内容。学校按照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专业测试环节。笔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心理健康测评。进入专业测试环节的人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重要参考,不对外公布。拒不参加者,不得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3.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岗位匹配度等。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专业测试考核工作成立考官组,由七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应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4.成绩合成考试考核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考试考核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笔试、专业测试和考试考核最终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考核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者,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拟聘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学校研究审定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因体检结果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7月31日前报到、未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未签订聘用合同、拒不服从学校安排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对招聘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上级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为准,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监督及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在安徽科技工程大学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0-6732257、0550-6732728

  监督电话:0550-6732800(纪委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东华路9号,邮编233100,邮箱:rsc@ahstu.edu.cn。

  特此公告。

  安徽科技工程大学人事处

  2026年3月31日

  原文标题:安徽科技工程大学2026年度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安徽科技学院人事处(原链接MD5:60d6a939ce1873fa063b88ab0e6312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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