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合肥市徽元公证处招聘编制外公证员、实习公证员4人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徽元公证处2026年度招聘编制外公证员、实习公证员公告

  根据本处队伍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现就2026年度招聘编制外公证员、实习公证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计划

  2026年度招聘执业公证员2名,实习公证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执业公证员:

  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学(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公证员执业证,具有2年以上公证执业经历。

  (三)实习公证员

  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已取得法学(法律)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招聘人员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和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线上报名为安徽省合肥市徽元公证处公众号。线下报名为徽元公证处安粮办公点,地址:合肥市金寨路与南二环交口安粮国贸中心21层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5月9日,截止为5月9日下午17:30。

  报名方式:(一)提交报名申请。关注本处微信公众号“安徽省合肥市徽元公证处”下载报名表,将报名表发送至本处邮箱ahhygz2008@163.com,相关个人材料待资格复审时提交审核。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本处负责实施。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照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三张、荣誉证书等。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面试总成绩满分按照100分计算。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应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面试成绩

  面试最终成绩确定后,在招聘单位公众号公布。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最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拟聘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本处主任及支委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厅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招聘单位薪酬分配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事宜

  报名咨询电话:0551-62617251(安徽省合肥市徽元公证处办公室)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551-6598234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徽元公证处

  2026年4月20日

  2026年度公证员、实习公证员应聘报名表.xls

  原文标题:安徽省合肥市徽元公证处2026年度招聘编制外公证员、实习公证员公告

  文章来源:安徽省司法厅(原链接MD5:202b97264e9ab2c45f8f224c001aaf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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