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消防救援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消防救援力量,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灵璧县消防救援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4人,其中战斗员18人,消防车驾驶员6人。
1.战斗员:执勤救援一线,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2.消防车驾驶员:主要负责执勤消防车操作和日常维护保养及执勤战备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65CM以上,裸眼视力4.5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
5.政府专职消防员:性别限定为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含)以下(即2001年4月24日 至 2008年4月24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8周岁(即1997年4月24日(含)以后出生)。对驾驶员、特种车辆操作员等的特殊岗位人员,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4月24日(含)以后出生)。
6.具有高中或职高、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正常退出的退役军人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和持有电工证、汽车维修证、无人机操作员证、计算机等级证、运动员证、会计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注册消防/化工/电气工程师证等消防救援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优先录用(需提供证明材料);
7.原公安消防部队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军队社会用工中的业务骨干、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等国家明确规定的优待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拥有B1或B2及以上驾驶证照1年以上,且无严重交通事故、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有A1、A2驾驶证照优先;
9.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的;
8.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基本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公示、培训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6年4月24日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ngbi.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统一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6日8:00至5月15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报名表(见附件1)、政审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扫描件、毕业证、学位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退伍证扫描件(如有)、如有驾驶特长或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和安全驾驶记录等有关证件扫描件。
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1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5张。
地址 :宿州市灵璧县消防救援局(迎宾大道北段734号)。
联系人:吕指导(18715571258)、李班长(13035021773)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统一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消防救援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试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次/2分钟)、100米跑、立定跳远、拖拽假人。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度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3)执行,均实行量化评分。其中:体能测试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6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测试成绩达到一般、中等、良好、优秀等次的,分别计2.5分、5分、7.5分、10分,总成绩最高10分,单项测试成绩未达到一般等次的不予计分。
总成绩(总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6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1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30%,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3.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四)体格检查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组织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具体以医院体检结果为准。基于消防救援工作强度风险高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五)政治审核
严格审核报考人员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和现实表现。同时,对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奖惩情况、个人征信等进行全面核查了解。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等情况,择优选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ngbi.gov.cn/)公示。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并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七)培训与聘用
1.培训。拟录取人员将开展不少于1个月的岗前集中培训。集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法规、业务理论、队列训练、体能技能等项目。
2.聘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适时签订用人合同,由局分配下辖三个消防救援站。(试用期间非正当原因退出的,须返还个人工资,补缴伙食费)。
对聘用后未报到的或者公示人员存在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入职培训开始前,从候补人员中按排名顺位聘用。
四、日常管理和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按月发放工资,按工作年限和晋升等级逐步调整工资标准。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工资暂定2000元/月,正式聘用后专职消防员工资不低于2500元/月(不含各类保险);消防车驾驶员正式录取后工资不低于3500(不含各类保险)。
2.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由灵璧县消防救援局统一为新入职人员缴纳医疗、失业、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执勤训练模式:实行轮值班制,24小时执勤训练制度,并保证每月休息不少于8天;同时享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婚假、产假、年休假等假期。
4.食宿标准:免费提供食宿。同时,将按季节气候特点,统一发放专职消防员制式服装及其他个人被装。
5.优抚政策:表现优秀者可推荐入党、立功、疗养、学驾驶等;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6.工作期间每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健康检查。
五、其他有关事宜
1.此次招聘不开展任何有偿咨询、培训;不通过其他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代招。
2.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信息的,在任一环节被审核发现,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4.报考人员应完全知晓并服从调剂使用;面试、政治审查对象比例不足相应岗位计划数比例时,从同类型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体测成绩、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调剂。
5.报考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6.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以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13035021773
监督举报电话:0557-6038409
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灵璧县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2:灵璧县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
附件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度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灵璧县消防救援局
2026年4月24日
原文标题:灵璧县消防救援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018d05be297263958a4b901693de03a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