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导游员(讲解员)公告
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成立,注册资本3.65亿元,属全资国有企业,股东为县交投公司和县矿投公司。公司现辖10个景区1个中心(狼巷迷谷、韭山洞、明皇陵、鼓楼、钟楼、帝王庙、城隍庙、功臣庙、洪武门、遗址公园、凤阳山旅游集散中心);5个子公司(凤阳洪武旅行社有限公司、凤阳濠梁旅游商品开发有限公司、凤阳永乐物业有限公司、凤阳嘉靖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凤阳县明中都遗址公园有限责任公司);3个公益性场馆(奥体中心、大剧院、地博馆)。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导游员(讲解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守法;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精神疾病,体表无文身,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现场量身高)。
3.年龄、学历详见附件1《2026年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要求,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90年 5 月11日(含)以后出生。
加分条件: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且持有导游证的笔试成绩加2分,在报名时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国企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地点
凤阳县境内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
通过凤阳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1日-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办理。
2.报名地点:凤阳县西城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岗位咨询电话:0550-6620502,报名咨询电话:0550-6738594。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属全日制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同时提供相应复印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上述人员学历、学位等证书须在聘用报批前取得。截至2026年7月31日仍无法提供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已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须填写《2026年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导游员(讲解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卷面分值各100分。
1.笔试
(1)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紧缺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试卷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请及时关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通知;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须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范围。面试人员的范围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3: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为确保用人素质,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学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加试方式另行通知。递补参照此法。
体检由招考单位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参加面试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本次招聘后备人才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一年内若岗位出现空缺需要补充人员的,经研究同意后,按相关程序从后备人才库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体检程序。
六、录用及公示
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上岗及聘后待遇
1.招聘人员为合同制职工,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用人单位现行薪酬制度执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岗位一经聘用,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九、相关事宜
本公告相关情况由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凤阳县洪武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招聘导游员(讲解员)及岗位情况表.xlsx
2.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凤阳县洪武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原文标题: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导游员(讲解员)公告
文章来源:凤阳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73252382201b7db72a582b0d8957ca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