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滁州学院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程序
校人事部门负责发布招聘公告、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以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
招聘单位负责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与考查等工作。
三、招聘计划
| 岗位代码 | 招聘部门 | 岗位类别 | 专业要求 | 计划人数 | 岗位联系电话 | 其他要求 |
| GL01 | 财务处 | 管理岗位 | 审计、会计 | 1 | 鲁老师 0550-3510507 | 无 |
| GL02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 管理岗位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资源管理 | 1 | 郝老师 0550-3510551 | 无 |
| GL03 | 图书馆 | 管理岗位 | 信息资源管理(图书馆学、情报学方向)、图书情报 | 1 | 杨老师 0550-3510018 | 无 |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获得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址: https://zp.chzu.edu.cn:7443/zp.html),注册登录后,在管理教辅岗栏目选择相应岗位。应聘者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报名信息及材料一经提交无法变更,所有应聘者仅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00:00至2026年5月22日23:59,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如应聘人数未足笔试开考比例,将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接收简历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网上报名需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
应聘人员保证以上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按照要求填报、误填、错填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学校各招聘单位按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确定参加现场资格验证和笔试人员名单,并通知相关人员。没有接到参加现场资格验证和笔试通知的应聘者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学校不再逐一回复。
(三)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者须按通知携带本人应聘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到指定地点现场验证。包括: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2.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3.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获得境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4.考生诚信承诺书。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六、考试考查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考试考查采取笔试、综合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参加考试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核减相应岗位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水平、管理有关素质及运用能力等,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参加考试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3:1确定入围综合能力测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综合能力测试人员。
(二)综合能力测试
主要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满分100分。
(三)心理健康测评
各招聘单位组织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察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成绩与录用
应聘者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3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70%合成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最终成绩相同,以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不予聘用。
各招聘单位与校人事部门共同负责组织拟聘人选考察工作,并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报到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且经学校研究同意的拟聘人选,在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者,须在学校通知报到之日的三周内持相关材料来校办理报到入职手续,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对于逾期报到者,学校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以人事代理(编外校聘)方式聘用,首聘期五年。薪酬及社保等参照校内同类人员执行,按国家和地方政策执行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二)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进行,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教职工监督,监督电话:0550-3512355。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如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学校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全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滁州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50-3510868)。
学校网址:www.chzu.edu.cn
学校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邮编:239000
附件: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滁州学院人事处
2026年5月8日
原文标题:滁州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滁州学院人事处(原链接MD5:4c640cb244a24f4ac6df6f6780fee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