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科大学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核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皖南医科大学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0人,具体岗位信息如下:
三、相关待遇
学校全职招聘的高层次人才界定为六类,具体分类标准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全职招聘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学校提供的充足支持,按相关规定享受安徽省和芜湖市相应的人才待遇。欢迎应聘者联系咨询相关政策详情。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专业及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留学归国人员以教育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国家认可的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大学相近专业也可报考。
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5年5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招满为止。报名邮箱详见附件各岗位。
报名提交材料:应聘申请、个人简历(从大学开始且时间不间断的详细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资格及聘任证书;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具体包括论著目录及学术论文目录(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学术论文目录包括学术论文检索号、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年卷〈期〉等),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等。以上材料以“应聘学院-岗位代码-学历-姓名”格式命名,作为“主题”发送到报名邮箱。
六、资格审查
学校和二级学院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主要侧重报考人员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理论功底、科研水平、研究成果等方面,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聘用等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通过面试答辩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考官组由七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考核顺序现场抽取,时间30分钟/人,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研究水平、发展潜力及综合素质等,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上报学校研究审定。如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由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师风等进行政治把关。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发现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在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者、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由学校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办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3-3932826(校纪委办)、0553-3932987(校人事处)。
本《公告》由皖南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教园区文昌西路22号
联系人:人事处罗老师或各相关二级单位招聘联系人
人事处联系电话:0553-3932987
特此公告。
皖南医科大学
2026年5月18日
原文标题:皖南医科大学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皖南医学院(原链接MD5:d77ff344ff16b4de30017124111b8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