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阜阳市颍州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阜阳市颍州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现将2026年度阜阳市颍州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引进岗位计划
经核准,2026年度阜阳市颍州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110名(见附件1),岗位计划等信息在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yingzhou.gov.cn/)统一发布。
附件1 2026年度阜阳市颍州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x【12.32KB】
三、引进范围
(一)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
(二)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45周岁以下;
(三)“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当年毕业时学校为QS排名前100的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8周岁以下。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1)具备认定条件且在2026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考生,可以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2)暂不具备认定条件的,可以参加本次人才引进(通过引进考试的聘用人员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在订立聘用合同时予以约定,若202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相关条件
1.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8周岁以下”为“1987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2.“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当年毕业时学校为QS排名前100的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
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引进资格。
五、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颍州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ahyz.pzhl.net/index.php)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8︰00至5月26日下午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且保持畅通。
3.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履历不得中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6年5月27日上午12︰00前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审查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无人报考或报考不足的岗位,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引进岗位核减、取消情况于2026年5月28日在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发布。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5月29日上午8︰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现场资格复审
初审通过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复审地址:阜阳市第十五中学(阜阳市颍州区双清路382号)。
现场复审时间:2026年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现场复审材料: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其中: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复审后返还,复印件留存不予退还。
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本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
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引进单位审查,逾期视为不具备引进条件。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2);
3.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1)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6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待发证明),以及“本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如未取得,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提交引进单位审查。
(2)暂不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7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出具“本人自愿参加颍州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考试,若通过考试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承诺在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如未取得,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须于2027年7月31日前将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提交引进单位审查。
4.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
(四)考试环节
考试分为笔试(撰写教学设计)与面试(无生上课)两个环节。
1.考试时间:2026年5月31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规则:考生现场抽取课题后,进入笔试环节和面试环节。
4.课题范围:以阜阳市颍州区现行教材为参考。
5.成绩合成:考生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笔试和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按照与公布的引进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在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引进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阜阳市颍州区在编教师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颍州区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有关事宜
(一)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的全过程,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二)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阜阳市颍州区人社、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引进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引进的组织部门和引进单位无关。
(三)引进工作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阜阳市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阳市颍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阜阳市颍州区人社局:0558-2780976
阜阳市颍州区教育局:0558-2264052
监督举报电话:0558-2267097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 2026年度阜阳市颍州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x【12.32KB】
附件2 同意报考证明.docx【12.24KB】
阜阳市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阳市颍州区教育局
2026年5月18日
原文标题:2026年度阜阳市颍州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颍州区人民政府(原链接MD5:acf89e991e824f89732f110675d3a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