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安庆师范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86人公告

安庆师范大学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安庆师范大学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86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具有副教授(副高)职称的博士年龄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具有教授(正高)职称的博士年龄原则上为50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本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的报名时间全年有效,招满为止。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为http://aqnu.zp.kooci.net。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在报名系统提交相关附件材料,文件以“应聘学院+人才姓名”命名。材料清单如下:

  1.《安庆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教学科研岗位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在线填写);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佐证材料。

  (二)邮箱报名

  应聘材料(含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成果、论文检索报告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佐证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相关学院邮箱,邮件主题标注格式为“应聘学院+人才姓名”。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学校及二级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通知其来校参加考核。

  (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招聘报考表等材料。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六、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包括试讲和学术评价。试讲主要为教学能力测试,考察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时间为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学术评价采用PPT学术汇报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顺序由抽签确定。

  (二)考官组成。专业测试考核工作成立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应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三)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成绩合成。考试最终成绩按照试讲成绩占50%、学术评价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试讲成绩、学术评价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试讲成绩×0.5+学术评价成绩×0.5。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试讲成绩、学术评价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由学校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6-5300222;监督邮箱:jiwei@aqnu.edu.cn。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考核、聘用、入职等任何环节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庆师范大学人事处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闫老师

  电话:0556-5306211;E-mail:rsc@aqnu.edu.cn

  通讯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人事处),邮编:246133

  特此公告

  附件:安庆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xlsx

  安庆师范大学

  2026年5月29日

  原文标题:安庆师范大学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链接MD5:e3c9a19f9e33e0917a71f93ecff181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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