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和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6〕49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宿州市埇桥区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3人,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6年8月21日起在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szyq.gov.cn/)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范围为2026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按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也可报考,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宿州市埇桥区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表》(附件1)。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表中的“38周岁以下”为“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成绩合成、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埇桥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zyq.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9:00至9月1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埇桥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宿州市埇桥区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上传《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附件2)扫描件。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9月2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埇桥区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2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9月2日23: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6年9月5日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邮箱:wjwrsg6903@163.com),并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确认报考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3日14: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改报。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时间:2026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可于9月10日08:00-9月11日18:00从埇桥区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对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含)的考生,不予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由埇桥区卫健委组织。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2026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缴纳专业测试费用。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人选,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埇桥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按专项计划招聘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编制和人事关系在所属乡镇卫生院,工作岗位在村卫生室。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若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考生应认真阅读本次专项招聘公告,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专项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58096(埇桥区卫健委人事科教股)
0557-3035770(埇桥区人社局事业股)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22940(埇桥区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90401(埇桥区纪委监委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宿州市埇桥区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1日
原文标题:宿州市埇桥区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埇桥区人民政府(原链接MD5:578afd9a70fadac465e55e73ae06b1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