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的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水文地质与水资源调查监测、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防治、自然资源综合调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支撑,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6人,在职人员8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定向,能于2023年9月底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以来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应为非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京外生源还需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
(二)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职人员(含博士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放宽至45周岁。在职人员应具有北京户口或是当年出站的博士后人员。留学归国人员为京外户籍的,需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归国人员就业报到、落户相关政策要求。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
业生或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