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兴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绩溪聚才行动”的若干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绩溪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2023年绩溪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各岗位和计划详见《2023年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均依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等目录进行设置(详见附件4)。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绩溪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人才引进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含报考资格复审)、公示、报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引进的有关信息将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jx.gov.cn/)、绩溪先锋网(http://www.jixixf.gov.cn/)等网站统一发布引进公告,其他有关具体信息将陆续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