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殊药品检查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殊药品检查中心为国家药监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特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技术检查及麻醉药品仓储管理保障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社会在职人员,有关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见《国家药监局特殊药品检查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应聘者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的,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的,即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等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各类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处于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