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当涂县面向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议和全省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励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担当作为,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23年当涂县面向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center;color:green;">QW马鞍山市当涂县事业单位01
一、招聘计划
此次面向全县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公开招聘乡镇(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其中面向优秀村(社区)“两委”正职招聘2名、面向优秀村(社区)“两委”其他干部招聘2名,具体详见《2023年当涂县面向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公开招聘乡镇(园区)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公告同时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dangtu.gov.cn/)和当涂先锋网(http://www.dtxf.gov.cn/)统一发布。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考录对象
全县乡镇(园区)连续担任“两委”职务5年(截止2023年8月)的现任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村、社区“两委”正职放宽至50周岁以下)的人员,不包括选派干部、到村任职的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挂职人员,以及有关单位选派的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等。
(二)考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年龄”条件中“45周岁以下”为“1977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为“1972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考生个人居民身份证为准);“正职”界定:为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各乡镇(园区)根据报名人员政治素质、工作实绩、日常和年度考核情况,以及在重大突发事件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中的表现等,择优推荐报考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相关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6月5日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和当涂先锋网上发布《2023年当涂县面向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及岗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