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宿松县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宿松县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宿松县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93名,其中县级公立医院60名,其他事业单位3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见《2023年宿松县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附件1)。
本公告将在宿松县政府网(http://www.susong.gov.cn)、宿松县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网(https://www.suso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3741?type=4&action=list)、百获人事招聘网(http://www.ahsspta.com)发布;此后有关招聘信息将陆续在宿松县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网发布。
本次宿松县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宿松籍”人员。宿松籍的认定标准为:高(中)考录取时为宿松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一年(即2022年6月6日前)户籍已迁入宿松县内。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6月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技工院校的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的学历与专科毕业生学历同等对待;技工院校的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学历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历同等对待。上述人员须同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百获人事招聘网。
1、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