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京剧院2023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毕业生公告
国家京剧院是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创作演出京剧剧目,培养京剧创作表演人才,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艺术。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范围
1.招聘岗位详见《国家京剧院2023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2.招聘范围: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4.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热爱京剧事业;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京内生源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京外生源须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要求;
7.本次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