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和县引进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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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储备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按照《和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试行)》(和组字〔2020〕49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继续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全国“双一流”(学科)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院校(参考2023年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相关专业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引进计划见附件1)。
二、引进人数
本批拟引进17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能如期毕业并获得毕业证、学位证;
6.本科生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9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5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2023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国家教育部认证的,以及2021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国家教育部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
8.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获得院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优秀毕业生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引进。
(二)符合学校、专业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现役军人;
6.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在和县人民政府网、和县先锋网等官方媒体发布公告,提供各类政策咨询。
2.公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