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督查信息中心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center;color:green;">QW宿州事业单位03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宿州市督查信息中心决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宿州市督查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选调对象为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宿州市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不含试用期工作人员);
(二)中共党员;
(三)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端正;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驾驭能力和事务协调能力;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后出生);
(六)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新提任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选调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http://szexam.pz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