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花岗镇市容秩序协管人员招聘公告
为创建文明城市,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落实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整顿市容市貌,给市民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经研究决定,面向肥西县招聘4名市容秩序协管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市容秩序协管人员4名,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及30周岁以下;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需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以上同等条件下,高等学历、退伍军人以及获得过荣誉证书、荣誉称号或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驾驶证等技能证书之一的人员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被解聘的;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情节严重只在服刑期的;
(五)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入职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