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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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立公开招聘工作组,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详情见《2023年度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表中“四证合一”指的是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符合岗位[含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条件”中 “25周岁以下”为1997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30周岁以下”为1992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7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为1982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等信息于2023年7月21日起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chuzhou.gov.cn/)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http://www.czzxy.cn/)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