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公告
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原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成立于1987年,是自然资源部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等自然资源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根据工作需要,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在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执行,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与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人员4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热爱自然资源事业,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能力、技能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六)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的在职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
(七)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八)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