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繁昌区补录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储备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8〕2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等文件要求,计划补录我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工作人员,此次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中,因多种原因(辞职等)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不调整岗位设置,现将2023年繁昌区补录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储备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及条件
(一)补录对象
繁昌区户籍或本人(配偶、父母)在我区有自有住房的,毕业两年以内、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登记失业)。
登记失业请与繁昌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地址:繁昌区便民服务中心45号窗口,咨询电话:7862913)。
(二)补录条件
1.繁昌区户籍或本人(配偶、父母)在我区有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户口簿或报考人员本人(配偶、父母)在我区内的不动产权证);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5.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到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中,因多种原因(辞职等)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繁昌区2023年拟补录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储备人员3名。为确保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补录程序
补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补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按要求填写《2023年繁昌区补录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储备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