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怀宁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服务水平,根据《安徽省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皖组通字〔2022〕30号)和《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庆组字〔2022〕113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3年怀宁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0名,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怀宁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1日后出生);
4.本人、配偶或任意一方父母具有怀宁县户籍;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9月4日起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怀宁先锋网面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