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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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是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具有规划展示、学术交流、招商引资、科普教育和休闲旅游等主要功能,是宿州对外展示的重要窗口。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和程序
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受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7名。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工作岗位:讲解员。
(二)招聘人数:7人。
(三)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心理健康,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3.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5.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交流,有较强事业心、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精神;
6.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7周岁(含)以下(1986年9月19日至2005年9月19日期间出生);
7.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8.女性身高160cm(含)以上,男性身高170cm(含)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的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治安处罚的;
5.曾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6.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依法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