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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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同意,县发展研究中心等8家县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含教育系统教师)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县委党校面向全县中小学校编内教师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计划共9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
3.3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合同另有约定除外,依据合同执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2年9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服务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办法和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个人自愿、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2023年9月19日起通过东至县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