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六安市裕安区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切实加强裕安区城市社区建设,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裕安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暂行)》(裕社组〔2021〕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兵支书”“兵委员”队伍建设的通知》(六退役军人发〔2021〕6号)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招考计划
裕安区鼓楼、西市、小华山3个街道和平桥、城南、新安3个乡镇,共计划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65名。
附件1:2023年六安市裕安区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三、岗位设置及要求
普通岗位1(岗位代码:202301),20名。限男性,且符合招考的基本条件。
普通岗位2(岗位代码:202302),20名。限女性,且符合招考的基本条件。
普通岗位3(岗位代码:202303),10名。面向裕安区接收的裕安区户籍退役军人,且符合招考的基本条件。
党务工作岗(岗位代码:202304),15名。须中共党员身份,且符合招考的基本条件。
四、招考对象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自愿到社区工作3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岗的裕安区社区工作者;
(五)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六)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考程序
(一)网络报名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