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经用人单位申请,县委编办同意,并报县政府批准,现将2023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3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4名。具体招聘计划见《2023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附件:《2023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应、历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和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0月2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含)。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报名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3年10月13日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
(二)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蒙城县人事考试网(exam.mcrsk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