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竞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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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区关于烈山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精神,实现开发区岗位竞聘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和《淮北市开发区提质扩量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烈山经济开发区人事薪酬制度深化改革方案(2024-2025年)》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原则
1.党管干部、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的原则;
3.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4.因岗选人、人岗匹配的原则。
二、竞聘职(岗)位数
本次竞聘招录开发区管委会11名工作人员。
三、薪酬待遇
薪酬总额按《烈山经济开发区人事薪酬制度深化改革方案(2024-2025年)》相关规定执行,内部分配按绩效考核方案和分配方案执行。
四、竞聘范围和条件
(一)竞聘范围
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岗)人员、聘用人员。(不含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
(二)竞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烈山区工作满3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
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烈山区工作满1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82年11月及以后出生”;
6.所有竞聘人员须服从开发区党工委岗位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存在涉黑涉恶13种重点情形之一的;
4.煽动、组织、参与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参加帮派、邪教及非法组织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
6.近三年(2020-2022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形的;
7.尚在服务期限内的;
8.其他不适宜参加竞聘情形的人员。
五、竞聘方式和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竞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