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安庆潜山市立医院招聘周转池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人公告

潜山市立医院2026年招聘周转池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关于潜山县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18〕265号)及安庆市委编办下达《关于同意潜山市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庆编办函〔2025〕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现将我院招聘周转池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原则。

  (三)坚持客观实际原则。

  二、招聘人员范围和使用计划

  (一)人员范围:医院现有编外聘用的社会化用人且已纳入员额池,并完成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使用计划:根据安庆市委编办下达的周转池编制年度使用计划,本次招聘计划使用周转池编制8名(含符合条件的免于笔试和综合评分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

  (三)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四)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未发生过重大医疗责任事故;

  (五)医、药、护、技师等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医药卫生类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距退休年龄一年内(含一年)的人员,符合本条第(一)(二)(三)(四)(五)项基本条件,且无本条第(七)项不得参与情形的,可免于笔试和综合评分,直接进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参与择优流转:

  1.不符合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构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5.其它不符合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情况的。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本次招聘在潜山市立医院周转池编制使用管理工作组领导下,由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综合评分、总成绩合成、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公告信息在潜山市人民政府和潜山市立医院网站统一发布。

  2.现场报名

  (1)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招聘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仅提供符合综合评分项的奖项证书)、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寸照片3张等,上述材料交至医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至7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时综合评分除提供相关证书外,还提供院龄相关的证明材料。

  (3)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其中涉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等证件上的信息填写必须要与证件上的信息内容相一致;进入潜山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时间如实填报:签订合同的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年月为准;未签订合同的以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客观性证据为准(工资表、单位职工花名册)。报名时请认真阅读报名表个人诚信栏并签字确认。

  3.资格审核

  (1)医院成立周转池编制资格审核组,初审由医院分管人事的院领导担任组长,由人力资源科、医教科、护理部、药剂科、监察审计科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复审由市卫健委及市立医院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审核不合格,随时取消竞聘资格:

  ①与报名条件不符的;

  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对资格审核无异议的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4.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医疗卫生政策及法律法规,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项目设置为3项: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限分、院龄分、表彰分;综合评分为以上3项之和,达到50分封顶。评分依据在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供。

  (1)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限分设置:2021年及之前取得计20分,2022年取得计15分,2023年取得计10分,2024年取得计5分。

  (2)院龄分设置: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计算每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在潜山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时间为院龄,院龄以年为单位,每整年计1.0分,如非整年,计算到月,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3)表彰分设置:近5年(以本公告发布之日止5年内的)个人获得国家级表彰一次加2分;省部级表彰一次加1分,累计不得超过2分;市厅级表彰一次加0.5分,累计不得超过1.5分;上述表彰仅限于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及省厅级(及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的表彰。近5年(以本公告发布之日止5年内的)个人获得潜山市委、市政府表彰一次加0.2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

  6.总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总成绩依笔试成绩的50%与综合评分成绩(50分封顶)合成确定(上述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当总成绩出现并列,以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限、院龄分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比较确定初步人选。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7.体检与考察

  确定的初步人选参加体检与考察,体检与考察工作同步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医院考察工作组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依据人事部门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考新入职人员考察标准实施,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考察结果计入个人档案。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8.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投诉举报经查实的,对照本公告第三条第(七)项相关条件处理。

  9.聘用

  潜山市立医院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上报潜山市卫健委审核后报潜山市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距退休年龄一年内(含一年)的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其向医院提出免试申请、经资格审核通过,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公示无异议,将拟纳入周转池编制人员上报潜山市卫健委审核后报潜山市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潜山市立医院周转池编制使用管理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6-8172656 监督电话:0556-8172686

  附件:潜山市立医院2026年招聘周转池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潜山市立医院

  2026年6月15日

  原文标题:潜山市立医院2026年招聘周转池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潜山市人民政府(原链接MD5:934a807d94589bf0e56e25029ee144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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